中山市神湾医院耗材供应商遴选公示
1.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:
(1)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2)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3)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4)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提供书面声明原件,格式自拟)。
2.投标供应商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、合同的履约能力、《医保平台招采子系统》网上交易能力、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。
3.投标供应商所有证件资料不得涂改/更改。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,有损招标方或其他投标供应商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,既视为为无效投标,该投标人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附件1:


供稿:耗材科
一审:包国宏
二审:黄家熹
三审:张柳攀
分享
推荐文章
-
一审:陈嘉健 二审:黄家熹 三审:张柳攀
-
一审:陈嘉健 二审:黄家熹 三审:张柳攀
-
我院于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中山市神湾医院订阅号对2025年度印刷品服务商遴选进行公示,因公示期内报名供应商数量不足,固决定延长该项目公示时间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。 一、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中山市神湾医院印刷品服务采购项目,采购预算金额:80,000.00元,合同履行期限:自合同生效日起12个月。 二.资格要求 1.投标人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,提供下列材料: 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,投标(响应)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(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) 副本复印件。分支机构投标的,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,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。 (2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: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...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