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市神湾医院耗材供应商遴选公示
1.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:
(1)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2)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3)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4)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提供书面声明原件,格式自拟)。
2.投标供应商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、合同的履约能力、《医保平台招采子系统》网上交易能力、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。
3.投标供应商所有证件资料不得涂改/更改。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,有损招标方或其他投标供应商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,既视为为无效投标,该投标人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附件1:


供稿:耗材科
一审:包国宏
二审:黄家熹
三审:张柳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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